我们公司现在经营持续恶化,领导摆烂,不发工资,我现在准备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,下周寄给公司就不去上班了,但考虑到公司领导的道德水平,后期免不了劳动仲裁、法律诉讼。 现在公司的有一些基础设施是我接收后持续搭建的,但我接手的时候是有老师傅带的,现在我这样不干了,公司也不太好找人接手,我能不能拿这个当筹码和公司谈拖欠的工资和赔偿吗?也有可能公司的领导跟慈禧太后一样“宁与友邦不予家奴”,花大价钱去找人来做,那我是不是只能认吃亏了